慶陽網訊(通訊員 賈莉)近日,環(huán)縣人民檢察院積極發(fā)揮法治副校長職能作用,協(xié)助某學校成功化解一起校園欺凌引發(fā)的矛盾糾紛。
“檢察官,我校發(fā)生了一起校園糾紛,請求協(xié)助處理?!苯拥叫7诫娫捄?,擔任該校法治副校長的檢察官立即前往學校。法治副校長通過監(jiān)控視頻、個別談話等方式了解到,這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校園欺凌事件。施暴者致受害者受傷住院治療,未進行民事賠償,受害者父母多次向學校討要說法,經校方屢次協(xié)調處理后,雙方仍未能達成和解。
法治副校長隨即進行了實地走訪調查,在全面掌握施暴者的一貫表現及家庭教育情況、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及校園管理情況后,進行了調解。
在調解現場,法治副校長站在情理法的角度,以角色互換、釋法說理等方式,現場批評教育、訓誡了施暴者。法治副校長認為,家庭是孩子第一所學校,父母是孩子第一任老師。孩子犯了錯,家庭教育可能出現了問題。于是,當場對家長開展了親職教育,向他們講解了“兩法”以及家庭教育促進法等規(guī)定,讓施暴者認識到自己的錯誤。
在了解到受害者因受傷不僅耽誤了學業(yè),還產生了厭學情緒后,法治副校長邀請資深心理咨詢師給予心理疏導,并詳細詢問了受害者家長急需解決的困難,傾聽了他們的意見,叮囑密切關注孩子的一舉一動,尤其是心理健康。同時,指導學校對受害者開展心理觀察評估工作,要求學校心理輔導老師定期對孩子進行心理輔導。
為消除雙方顧慮,法治副校長特邀環(huán)縣人民檢察院值班律師,從不同角度向雙方當事人介紹了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闡明了訴訟與和解的利弊,針對各方不同訴求提出了合理的建議。
經過調解,雙方當事人徹底打開了心結。施暴學生及家長誠懇道歉,積極賠償受害者的全部損失。最終,在法治副校長、律師和該校負責人的共同見證下,雙方家長達成賠償協(xié)議,并簽訂《調解協(xié)議書》。
法治副校長建議,學校要完善對重點時段和關鍵位置的安全監(jiān)管,加大課前、課間、課后的巡查力度,從源頭上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;持續(xù)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合作,充分發(fā)揮檢校各自職能優(yōu)勢,把思想品德和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學,教育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。